在某个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室里,我看到过一份1950年代的结婚证。那是一张泛黄的纸片,用繁体字竖排印刷,边缘有牡丹和喜鹊的图案,证书上除了双方姓名、年龄、籍贯,还醒目地印着四个大字——“自愿结婚”。这简单的四个字,在当时却具有石破天惊的意义。它标志着中国婚姻制度从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的封建包办,向现代婚姻自由原则的彻底转变。这张证书的主人是一对教师夫妇,据他们的后代回忆,祖父当年是揣着这张证书,才得以反抗家族的安排,与心爱的女同学结为连理。对他们而言,这张纸不仅是法律凭证,更是一面捍卫个人情感与意志的旗帜,是其爱情胜利的最终证明。

从法律专业视角看,结婚证的本质是一份特殊的“要式法律文书”。它并非简单的记录,而是婚姻关系成立并受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核心证据,直接引发身份关系、财产关系、继承关系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的变动。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,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,符合法律规定者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,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。这个“登记生效主义”原则的确立,经历了漫长的法律演变过程。
回溯历史,在清末民初之前,中国社会普遍认可的是“仪式婚”,即只要完成了“六礼”等公开仪式,婚姻即为社会与法律所承认。官方并不出具统一的结婚证明文件,婚书多为民间契约,由双方家庭或媒人书写订立,其内容侧重于聘财、嫁妆的约定,情感与自愿的色彩极为淡薄。法律对婚姻的规制也主要见于唐律疏议、大清律例等法典的“户婚律”中,其主旨在于维护宗法伦理秩序,而非保护个人婚姻自由。
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,是里程碑式的事件。它不仅明文废除包办强迫、男尊女卑、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,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,更以国家立法的形式,将“结婚登记”制度确立为婚姻成立的唯一合法程序。从此,那张由政府统一颁发的结婚证,取代了过往的民间婚书和家族仪式,成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权威载体。这一变化看似是形式的转变,实则蕴含深刻的法理内涵:它将婚姻关系从传统的家族、宗法范畴中剥离出来,纳入国家法律的直接调整和保护之下,使婚姻成为公民个人之间的契约(当然是一种高度人身属性的特殊契约),凸显了国家对个体权利的直接保障。
我曾听一位老法官讲述过一个案例。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,一对夫妻在动荡岁月中遗失了他们唯一的结婚证。后来因家庭变故需要证明婚姻关系时,他们遇到了极大的困难。当年的登记档案可能缺失,单位证明也含糊不清。他们最终是通过多位同时期友人的证人证言,结合其他生活证据链,才在法庭上被确认了婚姻关系。这个案例从侧面印证了结婚证作为“法律事实推定书”的核心价值——在无有力反证的情况下,持有结婚证即被法律推定为合法夫妻,其关于身份的主张无需再行举证。这正是法律赋予其“公文证书”最高证明效力的体现。
改革开放后,尤其是2001年婚姻法修订及2021年民法典施行以来,婚姻关系的法律内涵进一步丰富,结婚证所承载的法律意义也随之深化。它不仅是关系成立的证明,更是夫妻共同财产制默认起点的标志,是生育登记、医疗手术同意权行使、相互继承权、日常家事代理权等一系列权利义务的“钥匙”。在司法实践中,结婚证的颁发日期,是计算婚龄、区分婚前与婚后财产至关重要的时间节点。
然而,这张小小的证书上,烙印的绝不仅仅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。它更是一个浓缩的情感容器,承载着特定时代的社会风貌与个体生命体验。不同年代的结婚证设计,就像一面镜子,映照出社会价值观与审美观的变迁。五六十年代的结婚证,常印有红旗、五星、齿轮、麦穗等图案,标语充满建设新国家的豪情,个人情感的表达含蓄而庄重。八九十年代的证书,逐渐出现鸳鸯、喜字、龙凤等传统吉祥纹样,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,一种对世俗幸福与美好生活的直白向往悄然回归。而21世纪以来,结婚证的设计更加规范化、数字化,防伪技术先进,甚至有了电子证照,其形式愈发简洁、现代、高效,折射出数字化时代注重效率与安全的特征。
对于每一对具体的新人来说,领证那一刻的情感印记,往往远比证书本身的设计更值得铭记。那是一种将私人情感向社会公开宣告、并寻求法律神圣庇护的复杂仪式感。有人形容,恋爱是两个人的私语,而领取结婚证,则是拉着国家来为这份爱情“盖章认证”。从法律行为上讲,这是一个“意思表示”外化并被权威机构确认的过程。这种确认,给情感加上了责任的砝码,也给浪漫披上了坚固的铠甲。
一位朋友分享她父母的结婚故事:1985年,她父亲是跑长途的货车司机,母亲是乡村教师。两人聚少离多,决定结婚时,父亲特意跑完一趟长途后,连夜赶回,带着一身风尘与疲惫,和母亲去了镇上的民政所。没有婚纱,没有宴席,只有两张巴掌大的红色证书。母亲曾说,拿到证书时,父亲的手因为长时间握方向盘而在微微发抖,但眼神无比郑重。那张简陋的结婚证,被他们用透明塑料皮仔细包好,保存至今。它见证了那个物质尚不丰裕年代里,人们对婚姻的虔诚与珍视,那份“执子之手”的承诺,因法律的见证而显得格外沉甸。
当然,结婚证也并非情感的永恒保险箱。法律可以确认关系的成立,却无法保证感情的恒久。当爱情消逝,婚姻破裂时,结婚证又成了解除法律关系必须缴回或注记的凭证。从结婚到离婚,这张证书见证了一段关系的完整生命周期。现代法律也赋予了它更复杂的角色,例如在认定夫妻债务、适用离婚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制度时,结婚期间(即证书有效期间)的行为与状况,是至关重要的裁判依据。
如今,随着社会观念的多元化,人们对婚姻与情感的理解也在不断拓展。非婚同居、意定监护等关系形式得到更多讨论和法律层面的有限回应。但无论如何,结婚证所代表的、由法律全方位介入和保障的婚姻关系,依然是社会主流和最稳固的结合方式。它像一座桥梁,一端连接着个人最私密的情感世界,另一端则锚定在庞杂而理性的国家法律体系之中。
回望历史长河,从古老的婚书到现代的结婚证,其演变脉络清晰地勾勒出中国社会从家族本位走向个人本位、婚姻从身份契约走向自由契约的宏大进程。而那一张张或简朴或精美的证书背后,是无数普通人关于爱与承诺的故事。它们被法律所定义,被时代所烙印,最终,被每一个个体的生命经历所填满,成为共和国法治进程与情感文化中,一份独特而温暖的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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